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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开好一年二次全委会(上半年7月上旬,下半年次年1月)。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参加组织处的党群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全国、省、市工会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小结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征求基层工会主席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
三、规范管理工会的文件、公文,及时归档、转发文件。按时按质完成局和上级工会要求上报的各项材料。基层工会上报的请示、工会改选方案,要一周内答复。涉及基层领导任工会主席职的,要按审批手续报局组织处会签,并在10天内复函。
四、热情做好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认真做好登记、调查,做到件件有回音落实,处理结果要在15天内给予答复。
五、坚持每月下基层工会调研工作二次,了解基层工会情况,征求意见,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六、加入卫生系统工作的职工、临时工(签三处月以上合同),要在一月内办理入会手续,由职工或临时工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格一式二份,对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及时办理转会手续,对退体职工要在宣布退休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会手续,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七、按工会法收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每月5日前将经费划拨到局计财处医务工会帐号,医务工会每月10日前向市总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各工会不得拖延或擅自截留工会经费。
八、按工会法和会计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年初有经费预算,年尾做好经费决算。严格按审批权限请领工会经费,报销帐单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领导签名方可报帐。
九、工会经审委每半年要对医务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在工会委员会上通报。工会主席离任前必须接受经审委对其任职期间使用工会经费的审计。
十、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系统因病或其它原因生活困难职工、孤寡老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做好“送温暖”工作。
十一、系统职工互助金专款专用,救助对象是本系统的职工。局系统的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签定三个月以上合同的临时工),每人每年交纳5元,各基层单位每年的5月底前,将互助金划拨到局计财处医务工会帐号上,同时将参加互助金职工的名单上报医务工会存档。互助金的救助、管理严格按互助金管理的规定程序进行民主管理。医务工会经审委和互助金监理组每年要对互助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